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如何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倾向意见认为,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但应排除对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乘员伤亡的情形的适用。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这里律师要提醒各位车主,一定要按时缴纳交强险,否则,自身需要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责任,避免因小失大,给自己带来巨额财产损失。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