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可解除
合同可在以下情形解除:一是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二是约定解除,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解除合同。三是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轻微违约情形下,守约方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轻微违约,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义务但违约程度较轻,未导致合同核心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轻微违约实践中需从以下方面综合判断:违约对合同目的的影响程度;违约行为的可补救性;违约方的主观过错。轻微违约情形下,守约方通常不能单方要求解除合同。
若合同中清晰约定“轻微违约可解除”(如“延迟履行1天以上,守约方可单方解除”、“货物存在任何瑕疵,买方有权解除”),且约定不违反法律公平原则,守约方可按约定解除。但需注意:若约定是格式条款,且加重对方责任,可能因“不公平、不合理”被认定为无效,守约方仍不能随意解除。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