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买到过期药品是消费者常见的维权难题,此类情况不仅危害健康,更涉嫌违法。消费者可通过保留证据(订单、药品包装等)、与卖家协商退款赔偿、向平台投诉、向监管部门(12315、药监局)举报,或通过诉讼维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药品管理法》,可主张“退一赔三”(最低500元),若造成损害还可要求惩罚性赔偿。本文将详细解析维权步骤、赔偿标准及法律依据,助您高效解决问题。
在网上购买的药品过期了该怎么办
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网上购药因便利、价格透明等优势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但由于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其质量和有效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现实中,部分不良商家或因管理疏漏、或为牟取利益,销售过期药品,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例如,市民小张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盒感冒药,收货后发现药品生产日期为2021年,有效期至2023年,而购买时间已是2024年,明显过期。遇到这种情况,很多消费者可能不知如何维权,甚至自认倒霉。其实,法律明确赋予消费者维权权利,掌握正确方法可有效挽回损失并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解析:
首先,销售过期药品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过期药品属于“劣药”,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商家销售过期药品,违反了药品安全管理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和知情权。
其次,消费者享有明确的索赔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而药品作为特殊商品,若销售过期药品造成消费者损害,还可能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主张惩罚性赔偿(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增加赔偿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算)。
此外,电商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平台明知或应知商家销售过期药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需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要求平台介入处理,若平台推诿,可一并追究其责任。

行动建议:
1. 立即保留全部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网购订单截图(含商家信息、购买时间、金额)、药品实物及包装(清晰拍摄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物流信息、与卖家的聊天记录(尤其是对方承认药品由其销售的内容),避免直接丢弃药品或包装。
2. 第一时间联系卖家协商:明确告知药品过期事实,要求“退款+赔偿”,并说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不足500元按500元算)。注意通过平台聊天工具沟通,留存书面记录,避免仅用电话沟通。
3. 向电商平台投诉:若卖家拒绝协商或拖延,可联系平台客服,提交订单、药品过期证据及与卖家的沟通记录,要求平台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卖家处理。部分平台设有“先行赔付”机制,可优先申请。
4. 向监管部门举报: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同时可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接),提交证据材料,要求对商家销售劣药的行为进行查处。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可作为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5. 准备法律途径维权:若协商、投诉无果,可整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药品金额较小的,可申请“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流程简便);若因服用过期药品造成人身损害(如呕吐、过敏等),需保留就医记录、诊断证明,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及惩罚性赔偿。
赔偿计算方法:
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主张两类赔偿:
1. “退一赔三”基础赔偿:即退还购买药品的价款(“退一”),并额外赔偿药品价款的三倍(“赔三”)。若药品价款的三倍不足500元,按最低500元计算。例如:购买100元过期药品,退款100元,赔偿300元(三倍),但因300元<500元,最终赔偿金额为100+500=600元。
2. 人身损害赔偿(如有):若因服用过期药品导致人身损害(如就医治疗、误工等),除上述“退一赔三”外,还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若商家明知药品过期仍销售,造成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增加赔偿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算)。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与卖家直接沟通是最快捷的方式,明确提出赔偿要求(如“退款+500元赔偿”),并告知若拒绝将向平台及监管部门投诉,多数商家为避免处罚会积极配合。
2. 平台介入调解:若卖家推诿,可向平台提交“商家销售过期药品”的证据,要求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核、违法行为制止”的义务,必要时可要求平台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用于后续投诉或诉讼)。
3. 监管部门强制处理:向12315或药监局举报后,监管部门会对商家进行调查,若查实销售劣药,可对商家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同时督促其向消费者赔偿。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作为诉讼中的关键证据。
4. 诉讼或仲裁维权:若以上方式均无法解决,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网购合同履行地通常为消费者所在地),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订单、药品照片、聊天记录、投诉回执等)。金额较小的案件,法院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周期短、成本低。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劣药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生产、销售劣药,或者明知是劣药而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临有话说:网上购买到过期药品并非“小事”,其背后是商家对药品安全的漠视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消费者应牢记“保留证据是前提,协商投诉为优先,监管举报强后盾,法律诉讼保底线”的维权逻辑,积极主张“退一赔三”等法定赔偿。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买到无批准文号的假药怎么办?”“平台明知商家售假却不处理如何追责?”“服用过期药品后出现不良反应能否要求高额赔偿?”等,若您遇到复杂情况或商家、平台拒不配合,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让法律为您的健康和权益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