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证据材料(医疗文书)
1. 完整病历资料(至关重要):
· 客观病历: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 主观病历:病程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等。
· 其他: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
· 获取方式:立即向医院医务科或病案室提出封存并复印病历的书面要求(依法患者有权复制全部病历)。封存时医患双方应共同在场,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2. 医疗费票据:所有门诊、住院的缴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
3. 相关物证:如可疑的医疗器械、药品包装等。
二、身份与关系证明材料
1. 患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 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亲属关系证明(如患者死亡或无法自行诉讼):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三、起诉状(民事诉讼用):
· 明确被告医院的全称(准确名称)。
· 清晰陈述就医过程、医院过错(如诊断错误、手术失误、用药不当、告知不足等)、损害后果。
· 明确提出诉讼请求(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建议由专业律师撰写,以确保逻辑清晰、诉求合法有据。
四、其他辅助证据
1. 沟通记录:与医院协商的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邮件等。
2. 证人证言:其他在场人员的情况说明。
3. 损害后果证明:
· 伤残证明: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
· 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 误工证明:单位出具的工资单、纳税证明、误工证明。
· 护理、交通等费用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