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时间因类型不同而异,具体如下:
1. 专利权
发明专利: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实用新型专利:10年
外观设计专利:15年
2. 商标权
初次注册有效期为10年,可无限次续展,每次续展10年
3. 著作权
自然人作品: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部分国家为70年)
法人作品或职务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4. 其他类型- 植物新品种权:15年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0年
保护期满后,相关成果进入公共领域,公众可自由使用。
知识产权一旦超过法定保护期限,通常便进入公共领域,原则上不能再以“知识产权”身份继续主张独占权利。但权利人仍可视客体性质、使用场景及竞争影响,选择以下路径“变相”维护部分市场利益或寻求有限救济:保护期届满前的“最后主张”
1. 在权利尚处有效期时发现侵权,应立刻固定证据并在保护期届满前起诉,法院受理后即使审理跨越届满日,仍可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
2. 专利、商标因未缴年费等“提前终止”但尚未届满的,可在收到终止通知2个月内,或障碍消除后2个月、最迟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届满日本身到期则无法恢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