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2周岁。任何犯罪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 相对责任年龄: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在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才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规定。
· 特定犯罪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仅对法定的八种严重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
· 完全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对所有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 特殊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规定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