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向社保部门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医疗诊断证明、事故证明等材料。
确认工伤保险待遇差额工伤保险基金按实际缴费基数支付待遇,若缴费基数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例如,实际月工资8000元,单位按5000元缴纳,伤残等级为9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工资),则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5万元,单位需补足差额2.7万元。
要求单位补缴工伤保险携带工资流水、工伤认定书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责令单位按实际工资补缴。补缴后,工伤保险基金可按新基数支付后续待遇。单位需补缴费用及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拒不补缴的,社保局可处欠缴金额1-3倍罚款。
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追偿若单位拒不履行补足差额等义务,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差额等),并可主张因单位过错导致的额外损失(如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
申请强制执行若单位拒绝履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单位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