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有效期内起诉欠款人,欠款人不一定会还钱。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如果债权人在借条有效期内起诉,且证据充分,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法院通常会判决欠款人还钱。此时,如果欠款人主动履行判决,那么债权人就能拿到钱。
然而,如果欠款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法院经审理查明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那么法院会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这种情况下欠款人可能就不会还钱了 。另外,即使法院判决欠款人还钱,若欠款人拒不履行判决,债权人还需要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债权,这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