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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算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关系

#婚姻家事

357 人看过

2025-08-18 20:37:16

张海龙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除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范围如下: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双方的工作收入。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经营公司、个体工商户的利润,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的收益,房产、土地等不动产的租金收入,知识产权的实际收益(如稿费、专利许可费,不包括人身权部分)。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出版书籍获得的稿酬、专利授权许可费等)。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没有明确说明只归一方,则视为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如婚前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婚前存款婚后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进行重大修缮、扩建导致价值显著增加的部分(若修缮、扩建费用来自共同财产或另一方劳动)。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具体情形如下:


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一方事后追认(口头、书面、行为表示认可)的债务。

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如衣食住行、医疗教育、基本赡养抚养、小额借贷等。通常根据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家庭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务数额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大额借款、投资款),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借款用于购买家庭共有房产、支付子女大额教育费用、重大医疗支出、共同旅游消费等)或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如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店铺、农场等,或虽以一方名义经营但另一方参与经营、管理或收益用于共同生活)。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一方的婚前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所附带的债务(如该财产本身负有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