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赃退赔且有谅解书,一般情况下不能撤案,但在特定情形下存在撤案的可能,具体分析如下:
一般不能撤案的原因
案件性质:刑事案件中,一旦达到立案标准,就属于公诉案件,由国家司法机关代表社会公共利益进行追诉,不能因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和取得谅解就随意撤案。比如盗窃、诈骗等案件,即使犯罪嫌疑人退赃并获得谅解,犯罪行为已经对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造成了破坏,司法机关仍需依法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撤案条件严格: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条件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或者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仅退赃退赔和有谅解书,通常不符合这些撤案条件。
可能撤案的特殊情况
情节显著轻微:如果犯罪行为本身情节非常轻微,如盗窃金额极小且未对被害人造成实质影响,同时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可能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公安机关有可能撤案。
存在其他法定情形:若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等,即使有退赃退赔和谅解书,也可能导致案件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