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一般有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离婚证明: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娘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迁入地的户籍信息。
亲属关系证明:如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能证明与户主关系的其他材料,如出生证明等。
其他材料: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办理流程
申请准迁证:携带上述材料到娘家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提出户口迁入申请,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申请准迁证。
办理迁出手续:持原户口簿、离婚证、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男方不配合,不交出原户口簿,派出所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办理落户手续:带着户口准迁证、迁出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领取新的户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