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在我国一般称为取保候审,不同性质的拘留,保释情况有所不同。刑事拘留符合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行政拘留则可申请暂缓执行。具体如下:
刑事拘留的保释:
满足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申请材料与方式:需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申请理由及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等。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保证方式: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条件;保证金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审批与执行: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取保候审。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
满足条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