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按孩子年龄划分
不满两周岁: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等。
此外,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
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若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按特殊情况划分
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一方正在服刑:由于父母一方正在监狱服刑,没有抚养条件,因此,法院判决由服刑人员抚养子女的情况非常少。如服刑一方坚持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为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也同意的,法院可以准许,但子女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继子女: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养子女: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上是等同的。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未表示反对的,即已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即使父母离婚,不直接抚养养子女的一方也有义务支付养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有两个子女:对于有两个子女的父母,可以先协商确定子女直接抚养的归属,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如果两个子女均已满两周岁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父母每人抚养一个子女;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原则上归母亲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