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目的与基本原则
立法目的: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基本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强调通过行政处罚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权益保障原则,明确要求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执法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法保密;公正公开原则,要求行政处罚全过程透明化,除法定例外情形外,处罚决定必须依法公开。
处罚种类与裁量规则
处罚种类:系统列举了七类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种类,包括传统处罚(警告、罚款等)和新型惩戒措施(限制从业、禁止从业等)。
裁量规则:明确7项裁量因素,要求“同案同罚”,防止执法随意性。同时规定“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情形,体现过罚相当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