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时机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一般来说,申请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劳动仲裁机构可能对于具体的期限规定会有所差异。
如果在仲裁庭开庭时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是否被允许取决于仲裁庭的决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增加或变更的请求与原请求具有关联性,且不会对被申请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仲裁庭可能会酌情允许。
需要强调的是,增加或变更劳动仲裁请求应当有合理的依据和充分的证据支持。否则,可能会影响仲裁请求的受理和裁决结果。
另外,如果申请人在仲裁过程中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导致需要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应当及时向仲裁机构提出,并说明理由。
总之,为了确保劳动仲裁的顺利进行和自身权益的有效维护,申请人应当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程序的前提下,合理、适时地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