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
1. 协议离婚不成,可选择诉讼离婚。您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原则上是被告住所地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 准备充分的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还需要准备财产方面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流水等,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状况。
3. 书写起诉状。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陈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您的诉讼请求,包括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 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回答法官的提问,并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您需要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在这个过程中,您可能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只要您的离婚诉求合法合理,最终是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