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
一般来说,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而特有名称则是指该商品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的特定名称。
其特点包括:
1. 显著性,能够明显区别于同类商品的通用名称,具有独特的识别性。
2. 非通用性,不是该类商品普遍使用的名称。
3. 知名度,通常与知名商品相联系,因为商品的知名才使得其特有名称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和商业价值。
例如,“可口可乐”作为一种饮料的名称,就属于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雪碧”“脉动”等也属于此类。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认定,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1. 该商品在特定市场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
2. 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
3. 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
法律保护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为了防止他人擅自使用,造成市场混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商品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