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依据《民法典》第1053条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形被隐瞒方可在知晓后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并主张损害赔偿。第二需举证证明隐瞒方在婚前明知患病且未如实告知可通过医疗记录、知情证人、沟通记录等证据链证实。第三重大疾病范围参照司法实践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梅毒)、精神分裂症等影响婚姻意愿的疾病。第四赔偿范围涵盖物质损失(如撤销婚姻导致的彩礼损失、共同财产分割支出)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过错程度及损害后果酌定。第五诉讼需在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提出逾期撤销权消灭但赔偿请求权仍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第六若未达到撤销条件但隐瞒行为构成欺诈可主张离婚并要求多分财产或额外补偿。第七实务中建议先收集证据并咨询律师评估胜诉可能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时效问题败诉。法律依据包括《民法典》第1053、109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1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