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起诉有以下步骤:
准备起诉材料
• 撰写起诉状:包括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 准备身份证明:提供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没有身份证的,可用军人证、护照、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替代。
• 收集相关证据:如结婚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子女抚养相关证据、家庭财产证据、夫妻共同债务证据等。
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如被告外出满一年,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提交起诉材料并立案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审核通过后,会开出诉讼费交费票据,当事人需在7日内缴费,交完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交给承办法官,才算正式立案。
参与庭审前程序
案件分配给承办法官后,法官会通知双方开庭或调解时间,先通知被告后通知原告。被告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参加庭审
原告按传票确定的时间按时到庭。庭审中,双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
等待判决
开完庭后,等待法院判决。在此期间,双方仍可协商、调解。若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若判决不准离婚且没有上诉,原告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此外,起诉离婚也可通过线上方式,登录当地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进行网上立案,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