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离婚第二次起诉书怎么写

#婚姻家事

686 人看过

2025-05-12 15:00:45

侯法政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第二次离婚起诉书撰写要点如下: 


首部:标题“民事起诉状”,列明原被告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一、判令原被告离婚;二、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列明房产、存款等);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 首次诉讼结果:简述第一次起诉时间、案号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结论; 

2. 分居事实:明确首次判决后双方持续分居至今已满一年(附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3. 感情破裂依据:补充感情恶化新证据(如持续无沟通记录、家暴报警回执、知情证人证言等); 

4. 法律依据:援引《民法典》第1079条“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应当准予离婚”。 


证据清单:分居证明、首次判决书、子女抚养现状材料、财产凭证等。 


尾部:写明“此致XXX人民法院”,原告签名并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