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结论下达仅确认事故属于工伤,想要拿到伤残类补偿,必须下一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残)。待遇分为基础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评残后额外享受伤残相关补偿。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部分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参保,全部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一、无需评残即可享受的基础待遇
1. 工伤医疗费、康复费: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费用据实报销。
2. 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3. 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承担):休养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一般最长12个月,伤情严重经鉴定最多延长至24个月。
4.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受伤期间生活无法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支付护理费。
5. 伤残辅助器具费(假肢、轮椅等,劳鉴委确认后基金报销)。
二、劳动能力鉴定构成1–10级伤残后新增补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
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1–4级(重度伤残,保留劳动关系)
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本人工资。
5–6级
单位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70%、六级60%本人工资)。
5–10级(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才发放两项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由各省自行规定;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承担,各地标准不同。
生活护理费(劳鉴确认护理依赖,基金按月发放)
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大部分不能自理40%;部分不能自理30%。
相关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认定工伤后享受工伤医疗、康复、伙食补助等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七条:各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与就业补助金规定。
4.《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全部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
💡关键提示:本人工资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各省标准不一样;不解除劳动关系,无法申领医疗补助金与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