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认定申报时限(公司):员工受伤/确诊职业病30日内,向参保地人社局工伤科提交;逾期不报,30日之后所有工伤医疗费、待遇全部由公司自行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赔付。
2. 顺序:必须先做工伤认定、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伤情稳定后,再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俗称工伤鉴定)。
第一阶段:公司申报【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手续(大连通用)
一、法定必备核心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1. 《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官网下载/窗口领取)
一式1份,填写完整事故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公司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写明“情况属实,同意申报工伤”。
2.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核验+复印件盖章)
任选其一即可: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工资银行流水、工牌/入职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无合同需先走劳动仲裁出具劳动关系裁决书。
3. 全套医疗材料(医院盖章原件+复印件)
◦ 初诊诊断证明书(医院诊断专用章)
◦ 门诊病历、急诊记录、住院病案、出院小结
◦ 所有CT/DR/MRI、检验报告单、拍片胶片
◦ 职业病需提供正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 员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额外配套材料(大连人社局要求)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单位工伤事故情况说明(红头/普通书面均可,盖章)
写明:员工姓名、岗位、事故全过程、受伤原因、救治经过、公司认可工伤。
3. 受伤当月考勤记录(盖章),佐证属于工作时间受伤
4. 证人证言(2名工友最佳)
手写证言、签字按手印、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描述现场经过。
5. 委托代办材料:单位授权委托书(盖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 特殊情形补充:
◦ 上下班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非本人主责)
◦ 工地受伤、外派受伤:外派通知、项目派工单
三、工伤认定办理手续
1. 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可向人社局工伤科电话报备;
2. 30日内备齐全部材料,递交参保地人社局工伤认定窗口;
3. 窗口核验材料,出具《材料接收清单》,缺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
4. 人社局60日内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5. 认定工伤后留存决定书原件,进入下一步伤残鉴定。
第二阶段:公司申报【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工伤鉴定)】材料+手续
申请前提
工伤认定结论生效、员工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停工留薪期满,方可向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一、必备材料清单(公司提交版)
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官网下载)
公司加盖公章,员工签字确认;
2. 《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复印件(核心前置材料);
3. 伤者身份证、社保卡原件核验+复印件;
4. 全套完整病历资料(全部就医记录)
历次诊断书、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全部影像报告、复查单据;
5. 1寸免冠证件照2张;
6. 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7. 复查鉴定需额外提交近期复查诊断报告。
二、鉴定办理手续
1. 公司整理材料提交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 审核通过后缴纳鉴定费(参保职工一般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3. 等待统一安排现场查体;
4. 鉴定委员会60日内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载明伤残等级(1-10级)、护理依赖、停工留薪期;
5. 拿到结论后,公司凭结论书、认定书,去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工伤理赔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