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分清两个概念:
情况1:人社局不给认定工伤(不予认定工伤);情况2:工伤认定成功,但劳动能力鉴定(评伤残等级)没评上级别,两者后果完全不一样。
一、情形1:工伤认定直接没通过(人社局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算工伤)
带来的后果
1. 工伤保险基金一分钱待遇都拿不到
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报销、后续康复费、伤残补助金全部都没有。医药费只能走职工自己的医保报销,医保报不完的剩余费用大多自己承担。公司没有法定义务给你发养伤期间工资。
2. 只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公司赔钱:
①单位存在过错(工作环境不安全、安全管理缺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按人身损害,由法院判定公司承担部分‑部分费用;
②受伤是第三方造成,由侵权人赔偿。
纯粹自己不小心受伤、和工作因果关系不足,公司可以拒绝赔付。
3. 你还有法定补救机会(时效非常严格,过期作废)
◦ 收到不予认定决定书起: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补充同事证言、工作聊天记录、考勤、现场照片等证据,要求法院撤销不予认定结果、重新判定工伤;一旦超期就不能再争取工伤了。
简单总结:认定失败=不走工伤体系;工伤这条路基本关闭,只能走医保或者起诉公司按人身损害索赔。
二、情形2:工伤认定成功,但劳动能力鉴定(评残)没通过(没有伤残等级)【很多人混淆这个】
这种不算鉴定失败,只是伤情较轻达不到伤残级别,待遇依然可以拿:
1. 拿不到的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后续伤残就业补助金;
2. 可以正常拿到的钱:全部由公司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 全部合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
◦ 停工留薪期工资:休养期间,受伤前平均工资照常发放;
◦ 住院期间护理费、必要的交通费;
单位不得以“评不上等级就不给钱”拒绝发放,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鉴定结果不服的救济
收到鉴定结论15天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里给出的鉴定结果就是最终结论,无法再次申请鉴定。
三、给你分一个简单通俗版本
1. 工伤认定没通过(最坏结果):工伤这条路失败,医药费医保报销,公司大概率不用赔钱,只能去打官司争取人身损害赔偿;抓紧6个月内起诉翻盘。
2. 工伤认定通过、只是评残没评上等级:医药费、休养工资照常拿,只是没有伤残赔偿金。
四、我给你建议
1. 先看《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写的驳回理由:大多是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因工作受伤;
2. 若是认定被驳回:尽快收集同事证言、工作聊天记录、排班表、受伤现场照片,60日内复议或者直接起诉;
3. 如果确实客观条件没法认定工伤:治疗票据收好,走医保报销;有证据证明公司安全不到位就起诉公司赔一部分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