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才可能获得支持: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吸毒、赌博、家庭暴力等)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4. 父母双方协议由父亲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若女方虽被指"骗婚",但身体健康、具备基本抚养能力且无上述法定除外情形,两周岁以下子女仍大概率判归女方抚养。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将综合考量以下因素作出判决,"骗婚"情节仅在影响子女身心健康时作为酌定因素纳入评估:
1. 抚养能力与条件:包括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教育背景、陪伴时间等;
2. 子女意愿: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 既往抚养状况:长期由谁实际照料、是否形成稳定生活环境;
4. 品行与行为对子女的影响:若"骗婚"伴随隐瞒重大疾病、伪造身份、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且该行为已实质损害子女利益或表明其缺乏诚信品格,可能对抚养权归属产生不利影响;但若仅为婚前信息不实(如虚报学历、隐瞒婚史),未波及子女成长,则通常不构成否定抚养权的充分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