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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强制拆除决定提起诉讼怎么办

#行政纠纷

7 人看过

2026-06-10 21:26:00

董嘉欣

北京观韬中茂(广州) 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如果不服强制拆除决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起诉讼:

确定起诉期限一般情况下,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强制拆除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

确定被告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若没有强制拆除决定书,以具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若实施主体不明确,可依据现有证据初步证明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准备起诉材料撰写行政起诉状,明确原告信息、被告名称、诉讼请求,选择管辖法院一般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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