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以为经济困难就一定能申请法律援助,实务里这6类情形,即便收入达标也会被拒援,整理高频驳回事由:
一、案情不符合受案范围
1. 属于民间借贷、理财投资、商事合作等纯营利纠纷,不在法定援助案件目录内;
2. 诉求是高额彩礼返还、日常邻里琐事口角,无重大人身、民生权益受损,不予援助。
二、经济条件不满足困难标准
申请人及共同居住家属名下有商品房、营运车辆、大额理财、固定高收入,超出当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门槛,直接驳回;刻意隐匿财产、虚报收入骗援助,一经查实不仅拒援,还会追责。
三、案件胜诉概率极低
诉求明显违背法律规定、没有任何证据支撑,经法援中心初步研判败诉可能性极大,不会指派律师代理。
四、已有其他代理资源
当事人已经自行委托律师、近亲属无偿出庭代理,或者单位、行业协会已经提供免费法务协助,不再重复安排法律援助。
五、非必要的重复申请
同一案件、同一当事人就相同诉求反复提交申请,此前已经驳回或结案,无新事实新证据的,不再受理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