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就要赔钱;自身重大过错摔伤,医院少赔或不赔。
一、医院需要赔偿的情形
1. 环境隐患:病房/卫生间地面积水油污、保洁后无防滑警示牌、灯光昏暗、过道堆放杂物致摔倒;
2. 设施缺陷:病床护栏缺失损坏、卫浴扶手脱落、病房防滑地砖破损;高龄、术后、脑梗等高危患者未按医嘱加装防护护栏 ;
3. 医护失职:明确医嘱需卧床、专人陪护,医护未提醒风险、未及时巡视;护士操作失误致患者磕碰摔伤。
赔偿范围:新增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构成伤残另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医院不用赔/仅次要责任
1. 医生已叮嘱卧床静养、禁止独自下床,患者私自起身、穿拖鞋乱跑摔倒,自身主责;
2. 家属签署陪护告知,约定24小时留人看护,家属脱岗无人看管致患者摔伤;
3. 突发疾病(脑梗、低血糖)身体失控摔倒,设施、管理均合规。
三、第三方致伤
其他病患打翻液体、碰撞致人摔伤,由第三方赔付;医院发现隐患未及时清理,承担补充责任 。
四、维权实操
摔伤第一时间:留存现场照片、录像、事发病程记录、缴费票据、医嘱单;先和医院协商赔付,协商不成向卫健委投诉,协商无果起诉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