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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是怎样的

#企业法务

3 人看过

2026-06-02 10:01:40

蒋昕赤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你说的“可转移公司债”,标准叫法是可转换公司债(可转债,CB);“可交换公司债”简称可交债(EB)。两者核心区别一句话:可转债是公司发、转自己新股;可交债是股东发、换手里老股。


一、发行主体不一样


• 可转债(CB):上市公司自己发行。


• 可交债(EB):上市公司的股东(大股东/母公司)发行,不是上市公司本身。


二、换/转的股份来源不同(最关键)


• 可转债:转成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票(新增股份)。


• 可交债:交换成股东手里已有的存量股票(老股)。


三、对公司股本与股权的影响


• 可转债:转股后总股本变大,稀释原有股东每股收益和股权比例。


• 可交债:换股后总股本不变,只是从股东手里转移到债券持有人,不稀释公司股权。


四、发行目的不同


• 可转债:公司融资搞项目、扩大经营。


• 可交债:股东减持变现、融资、调整股权结构,公司本身不拿钱。


五、担保方式不同


• 可转债:一般由第三方担保(净资产≥15亿可免)。


• 可交债:必须用股东持有的标的股票质押做担保。


六、转股/换股时间


• 可转债:发行结束后6个月可转股。


• 可交债:公募12个月、私募6个月后可换股。


七、一句话总结


• 可转债(CB):公司借钱,转自己新股,会稀释股权。


• 可交债(EB):股东借钱,换手里老股,不稀释股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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