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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期间律师行使会见权的内容是什么?

#综合咨询

6 人看过

2026-05-21 16:14:21

赵许江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侦查期间律师会见权的核心内容:自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辩护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可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并与其通信,看守所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会见须经侦查机关许可。会见时律师可了解涉嫌罪名、案件相关事实、强制措施适用情况与期限,询问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取证等违法情形,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解释法律规定与诉讼权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会见过程不被监听、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律师可正常记录案情与沟通要点,不受非法干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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