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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动物侵权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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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0:28:38

王瑞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实践,饲养动物侵权责任认定标准主要依据以下情形:一般饲养动物侵权(民法典第1245条)构成要件:存在饲养动物的致害行为(如咬伤、冲撞、惊吓等);被侵权人遭受实际损害(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饲养动物的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饲养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违反管理规定未采取安全措施(民法典第1246条)构成要件:饲养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管理规定(如遛狗不栓绳、未为大型犬佩戴嘴套等);因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但若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可减轻责任,但不能免除责任。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侵权(民法典第1247条)构成要件:饲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或其他危险动物;该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归责原则:绝对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饲养人是否采取安全措施或被侵权人是否有过错,饲养人或管理人均需承担全部责任,无免责或减责事由。动物园动物侵权(民法典第1248条)构成要件: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动物园需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如设置安全围栏、警示标识等),否则推定其存在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遗弃、逃逸动物侵权(民法典第1249条)构成要件: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归责原则: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无论原饲养人是否仍实际控制动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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