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三个月是可以要回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按月足额支付,拖欠工资超过1个月就属于违法行为,拖欠3个月已构成严重违约,劳动者有权追回工资,还可主张经济补偿。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是快捷的维权方式。劳动者可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材料,也可通过12333热线、当地人社局官网线上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调查,若核实欠薪,会责令公司15日内支付工资,逾期未付公司将面临罚款。
申请支付令:若公司对欠薪事实无异议,劳动者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附上劳动合同、工资欠条等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在15日内发出支付令,公司若15日内未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报警立案(针对恶意欠薪):若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恶意拖欠工资,且欠薪数额较大(一般指欠薪数人累计超3万元,或欠薪1人超1万元),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通常会促使公司快速支付欠薪。
申请劳动仲裁:若公司否认欠薪事实,或劳动者除工资外还需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等其他赔偿,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若公司不履行,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