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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有孩子一定要给抚养费吗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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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03:57

吴永晖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 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不能免除。

·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子女已成年:如果子女已年满18周岁且能够独立生活,父母的法定抚养义务通常终止。但如果成年子女因残疾、疾病等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父母仍负有抚养义务。

  · 支付方丧失负担能力:如果支付方因疾病、失业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确实无力支付,可以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减免或延期支付。但这属于例外情况,需由法院审查认定。

  · 双方另有约定:父母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由直接抚养方自行承担全部抚养费。但此类约定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子女未来生活困难,仍有权利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 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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