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参考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解答于 2023-12-26 14:16:00
#刑事案件
2023-12-26 14:16:00
河南归德律师事务所
咨询建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参考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解答于 2023-12-26 14:16:00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6-03-10 11:59:25
广东衍章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6-03-06 16:53:29
云南博仲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6-02-24 08:20:58
上海丰程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6-02-23 20:25:17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6-01-18 23:21:44
广东卓建(中山)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6-01-05 19:36:22
湖南五科(珠海) 律帅事务所
解答于 2026-01-05 01:38:48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5-12-09 1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