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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解读:也就是说本来“上下班途中”是“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但是国家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在《工伤保险条例》里出台了这一具体规定,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延伸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将发生工伤的情形从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延伸到了上下班途中,但是对上下班途中事故的工伤认定作了严格的限制(即限制适用原则),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伤害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所以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伤亡的工伤认定,应具备如下要素,并且缺一不可。1、必须是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的伤害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3-11-05 00: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