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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今年55岁,在宁波一家家具厂上班,前几天因为加班导致脑出血住进重症监护室,工厂并未给他购买任何医疗保险,我们家也无力承担高昂的手术费用,可以找工厂赔偿吗?

#工伤事故

2023-10-02 12:23:05

陈玉琳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建议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如下: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公司熬夜加班,在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的,一般是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主动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其亲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参考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解答于 2023-10-02 12: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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