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期限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的范围 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支出,旨在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支付标准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多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 特殊情况(如子女患病、残疾等)可适当调整比例。 支付期限 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若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且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但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的,父母仍需负担必要抚养费。 支付方式 通常为定期支付(如按月打入专用账户),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支付。若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直接抚养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维护权益。 总之,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旨在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若双方对抚养费存在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