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一、办理条件 1. 双方自愿离婚; 2. 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3.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结婚登记地在中国内地。 二、所需材料 身份证 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 若婚姻状态未更新为“已婚”,需先到派出所更新 结婚证 原件(如遗失,需先补办) 离婚协议书 一式三份,需明确写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内容 三、办理流程(2025年最新) 步骤 内容说明 1. 申请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 初审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 自申请之日起30天内为冷静期,任一方可单方面撤回申请 4. 领证 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场,提交回执单和协议书,领取离婚证 > ⚠️ 注意: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未共同到场领证的,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申请,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四、办理时间与地点 - 时间:顺利情况下,30~60天完成; - 地点: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是否可代办:必须双方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 五、常见问题提醒 - 离婚协议内容不清:如未明确房产归属、抚养费金额等,可能被要求补充或重新签署; - 一方临时反悔:冷静期内可撤回,协议离婚终止;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3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