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江西省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并结合江西省司法实践确定,具体如下: 一、立案与追诉标准 - 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 1500元以上; - 特殊情形: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组织未成年人盗窃、在自然灾害期间盗窃、盗窃弱势群体财物等,立案标准降低至 750元 即可追诉。 - 情节犯:即使未达金额标准,若存在 两年内三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等行为,也构成盗窃罪。二、量刑标准 数额标准 法定刑期 备注 数额较大(1500元–5万元)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可适用缓刑,初犯、退赃、自首等情节可减轻处罚 数额巨大(5万元–35万元)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有多次盗窃、入户、携带凶器等情节,从重处罚 数额特别巨大(35万元以上)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情节特别严重,如盗窃金融机构、珍贵文物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三、其他影响量刑的因素 - 从重处罚:累犯、主犯、造成严重后果、拒不认罪、拒不退赃; - 从轻/减轻处罚:自首、立功、退赃退赔、初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 四、特别提醒 江西省各地法院在实际判决中,可能会根据个案情况在法定幅度内调整刑期。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解答于 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