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承担的责任主要根据孩子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伤害发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于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8周岁以上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法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学校需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否则推定学校有过错,需承担侵权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需由受害方举证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才承担责任。 第三人侵权 如果孩子在学校受到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侵害,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是直接侵权人。学校在未尽到管理职责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且在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学校承担责任的形式一般为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