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为工厂架线工人摔伤,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存在劳动关系 • 一般情况:若工人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且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摔伤,通常认定为工伤,由工厂承担责任。工厂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未缴纳则由工厂支付。 • 特殊情况:若工厂能证明摔伤是工人故意造成,如工人故意违规操作以达到某种不当目的,则工厂不承担责任。若因第三人导致工人摔伤,工人可请求第三人赔偿,也可让工厂先承担工伤责任,再向第三人追偿。 存在劳务关系 • 双方过错:如果是劳务关系,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到损害,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例如工人明知施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仍作业致摔伤,自身有过错,接受劳务的工厂责任可减轻。若工厂未提供必要安全设施或进行安全培训,导致工人摔伤,则需承担主要责任。 • 第三人侵权: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存在承揽关系 如果工厂将架线工作承揽给他人,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工厂将工程交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或组织,而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工厂需因选任过失承担一定责任。 此外,如果工人自身违反安全规定,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也会影响责任划分,可能减轻用人单位或接受劳务一方的责任。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5-03-15 00:2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