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一、罪名:非法经营罪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3)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违法所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解答于 2024-11-01 2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