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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

基本信息

  • 审理法院: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案号:

    (2022)湘0105刑初9**号

  • 裁判日期:

    2022-12-23

  •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 文书性质:

    判决书

  •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文书正文

当事人信息
被告人周**,女,1973*年7月22*日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市,汉族,高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地及现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地*栋*门***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7月**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月**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诉讼记录
案件基本情况
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周**为获取非法利益,向不特定人员夏*、肖*、廖*接收地下***的投注后,向被告人王**、张*上报码单投注资金共计人民币248923元(其中本人买码17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3000元。案发后,被告人周**已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
裁判分析过程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周**系初犯,有坦白情节,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请求法庭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判决结果
被告人周**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信息
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