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正文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与被告李某、被告侯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诉讼记录
案件基本情况
法庭查明,原告与被告李某存在夫妻关系,李某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原告同意,向侯某转账325123元。另被告侯某称与被告李某存在男女朋友关系。
裁判分析过程
本院认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予他人,严重损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赠予行为无效,因无效取得的财产应全部予以返还。
判决结果
1、被告李某转款328123元给被告侯某的行为无效;2、被告侯某返还原告328123元。
引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千零六十条第二款、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法官信息
审判员:吴瑞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