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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基本信息

  • 审理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仲裁委员会

  • 案号:

    京通劳人仲字[2023]第0336号

  • 裁判日期:

    2022-12-27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文书性质:

    判决书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文书正文

当事人信息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因未缴纳社保,造成当事人王某被迫离职。因此主张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和社保补偿。在仲裁的调解下,为当事人王某争取到经济补偿和社保补偿,让当事人王某尽快拿到补偿。
诉讼记录
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7月当事人入职公司,入职公司后未缴纳社保,造成当事人王某被迫离职。离职之后向北京市通州区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并委托我代理仲裁阶段。
裁判分析过程
被迫离职,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判决结果
支付经济补偿7500元,支付社保补偿12155元
引用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第三项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主张被迫离职。
法官信息
北京市通州区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