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这场时隔近20年的“大修”直击民生痛点,明确正当防卫不算互殴、强化校园欺凌追责,用法律刚性为公民权益保驾护航,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落地生根。
过去,治安案件中“被打还手即互殴”的认定屡受争议,不少人因担心“各打五十大板”而在遭遇不法侵害时不敢正当反击。新规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治安管理领域的正当防卫制度,明确规定: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这意味着,面对挑衅殴打、恶意骚扰等不法侵害,公民有权果断反击,无需再为“还手”担忧。但需把握三个边界:一是手段对等性,对方赤手空拳时,反击应避免使用极端工具;二是时机即时性,对方停止侵害(如逃跑、求饶)后需立即停手;三是目的正当性,反击仅为制止侵害而非报复泄愤,超出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校园欺凌治理迎来“强监管”时代,新规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一刀切保护”的局面。此前,14-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多不执行拘留,部分“熊孩子”凭借年龄特权反复实施欺凌。如今新规明确,14-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或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依法执行拘留;不够拘留条件的,将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同时,新规首次明确定义校园欺凌的违法属性,殴打、侮辱、恐吓等行为均将受到治安处罚,学校若未按规定报告或处置严重欺凌,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形成“公安介入+学校担责+矫治教育”的治理闭环。
此次修订还回应了更多民生关切:烈性犬不拴绳伤人、噪声扰民屡教不改等行为,将面临拘留处罚;高空抛物、干扰公共交通驾驶等新型违法行为被纳入规制;轻微治安违法记录将依法封存,不影响当事人升学就业,体现执法温度。
新规的施行,既给不法分子划定了“红线”,也给守法公民吃下了“定心丸”。面对不法侵害,记得第一时间报警,留存监控、目击者证言等证据,让正当防卫有据可依;遭遇校园欺凌,学生和家长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学校不得隐瞒推诿。
从明确正当防卫边界到强化校园欺凌追责,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用制度刚性守护公平正义,让每个人都能在法治框架内安心生活。2026年,法治护航更有力,社会治理更有序,这既是法律的进步,更是每个人权益的坚实保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