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彩礼、房产、抚养权是高频争议点。不少人误以为“彩礼=买卖婚姻”,实则法律对这些问题有明确界定,一起来厘清真相。
一、彩礼:不是买卖,是附条件的赠与
法律上,彩礼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由一方或其家庭给付的财物。它不等同于买卖婚姻,买卖婚姻属于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民法典》第1042条)。
彩礼返还情形:若双方未登记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方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可要求返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
常见误区:恋爱期间的普通赠与(如节日红包、礼物),即便数额较大,若未明确以结婚为目的,一般不认定为彩礼,分手后无需返还。
二、婚姻房产:看出资、登记,别被“常识”误导
房产归属是婚姻财产纠纷的核心,需结合出资、登记、约定综合判断:
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加名,视为赠与,一般按共同财产分割。
婚前贷款买房:登记方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
婚后买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若无特殊约定,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且登记在子女名下,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三、子女抚养权:“哪方有钱判给谁”是误区
抚养权判决的核心是“子女利益最大化”,而非单纯看经济条件:
哺乳期(两周岁内):原则上判给母亲,母亲不宜抚养的除外(如患有严重疾病)。
两周岁以上: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教育、陪伴时间等因素,若子女满八周岁,需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1084条)。
抚养费标准:一般为未直接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多个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0%,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四、维权小贴士
遇到婚姻家事纠纷,建议:
1.留存证据:彩礼转账记录、房产出资证明、亲子互动记录等;
2.优先协商:涉及家庭关系,协商更利于后续相处;
3.及时维权:财产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抚养权、抚养费纠纷可随时起诉。
婚姻家事无小事,厘清法律边界,才能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家庭矛盾的伤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