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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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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11:22:49

王诗元

王诗元 律师

辽宁卓政(大连)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实际的价值进行赔偿。车辆损失按照车辆价值按比例赔偿,人员伤亡的按照伤情赔偿,财产损失的根据损失金额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根据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以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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