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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行为的追究时效

#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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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0:41:01

王瑞

王瑞 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这里的“发现”是指公安机关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不是发现行为人。只要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发现了嫖娼行为,即使超过六个月才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也不违法。

  特殊情况

  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如果嫖娼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查时效。例如,某人在一个月内多次嫖娼,那么从最后一次嫖娼行为发生之日起往后计算六个月,若在这六个月内公安机关发现,仍可进行处罚。

  涉及刑事案件:如果嫖娼行为涉及组织卖淫、容留卖淫等关联犯罪,警方为打击组织者可能主动倒查所有涉案人员,此时6个月的限制不再适用。例如北京某起特大组织卖淫案中,警方追查了5年前的嫖客交易记录。

  构成犯罪:如果嫖娼行为构成犯罪,如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追诉时效为十年。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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