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要求女方还钱合法吗
分手后关于财产财物返还的要求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应当进行返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而深入的解析和判断。首先,若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了借贷行为,那么在分手之后,借款人理应承担还款责任并将借款归还给出借人;其次,如果在恋爱过程中,双方曾互赠礼物或者共同用餐,那么在分手之后,这些支出便无需进行返还;再者,如果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赠送了价值较高的财物,那么在分手之后,受赠方也应当考虑予以适当的返还;最后,对于那些在恋爱期间赠送的节日礼品或者订婚仪式上的花费,以及男女之间交往时所产生的宴席费用,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进行返还。然而,如果这些财物或礼物的赠送会给其他人带来负面影响,那么受赠方就应当考虑予以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