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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期限满了,会怎么样?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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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7:29:36

孙郑彬

孙郑彬 律师

北京炜衡(温州)律师事务所律所

      刑诉法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该问题法律上是有这明确规定的。正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期限都是十二个月。有些案件会以更短的期限完结。但都不得超出十二个月。与案件的进程相关。以上即为取保候审最长期限的大致内容。

  实践中,对于嫌疑人,先取保候审12个月,之后未结案,仍然需要继续侦查的话,就有可能会解除取保,办理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所以实践中,如果要把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时间都用尽的话,是可以达到18个月的期限的,实践中也有这种,而且一般是针对案件复杂的,或者是多半是证据不足的案子,就有可能会这样操作。

  待到取保候审措施和监视居措施都用尽了,案子还没有起诉,还没有达到起诉标准,那么也不能继续采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措施了,也只能到期解除措施,同时需要后续还需要移送起诉的话,检察院接了案子后,还是可以继续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又是12个月或6个月期限了。

  如果说,取保候审措施用完了12个月,监视居住用完了6个月,还没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那么对于嫌疑人来说,也算是好的迹象,也属于是对自己有利的一个处理趋势,毕竟如果证据充足或者是证据好补足的话,一般都会在期限内移送起诉的,拖得越久越是有利,或者是后续做存疑不诉的概率和可能性是越大的。